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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体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促进体育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9〕47号)文件精神,加强体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我局草拟《中山市体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11月20日通过中山教育信息港等网站征求公众意见,到2020年11月30日截止日期共收到2个公众反馈意见。

序号

部门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及理由

1

周先生

应结合我市实际将运动项目实施分类引导、精准扶持。

采纳。

2

王小姐

1. 体育场馆建设的扶持应该出台具体的申报指南规程,更加规范化。

2. 考虑到文旅+体育的区域发展理念,体育赛事可撬动服务行业消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因此,专项资金应加大对体育赛事的扶持力度,并建议增加对鼓励体育产业品牌建设的扶持方式。

采纳。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2月25日


相关链接: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征求《中山市体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