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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中山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相关链接:关于《中山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中山市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中山深改委〔2020〕7号)《中山市民办中小学规范达标计划和品牌提升计划(2020-2022年)》(中教体通〔2020〕184号)《中山市加快民办中小学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推进我市民办中小学健康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中山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意见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4日。

  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来函等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反映意见或建议时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邮箱:zsjtjjcjyyk@126.com;

  传真号码:0760-88882766;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818室;邮编:528403。

  附件:中山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16日


中山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