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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教育的精神,促进中山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中山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6月16日通过中山教体政务网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4条,主要就专项资金项目等提出意见。我局根据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对合理意见建议吸收采纳。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