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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中山市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相关链接:关于《中山市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的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局起草了《中山市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意见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0日。

  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来函等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反映意见或建议时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邮箱:zsjtjjcjyyk@126.com;

  传真号码:0760-88882766;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819室;邮编:528403。

  附件:《中山市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中山市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