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中山市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相关链接:关于《中山市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的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局起草了《中山市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意见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0日。
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来函等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反映意见或建议时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邮箱:zsjtjjcjyyk@126.com;
传真号码:0760-88882766;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819室;邮编:528403。
附件:《中山市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