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并告知“互联网+教育督导”平台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21﹞37号)要求,现将“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以及“互联网+教育督导”平台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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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举报方式为: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互动平台”模块→弹出菜单后点击“举报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