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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精神,市教育和体育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

  (一)严格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公布教体领域规范性文件、规划文件。

  (二)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的公开。加强对市直属学校、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及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省制定的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申报指南、分配程序和方式、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四)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教育体育领域粤港澳青少年交流与合作活动、港澳姊妹学校交流互动、与港澳地区民间体育组织或体育团体间的交流互访活动等信息的动态发布。

  (五)切实做好教育、体育重点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教育改革、招生考试、学生资助政策、教育督导、教师聘用管理、教师资格认定、体育赛事、群众性体育活动、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民办学校审批备案和日常监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的公开。

  (六)做好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公开。学校介绍、各项招生政策文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以及学校招生结果等信息,主动通过中山教育信息港、镇区教育网、学校校园网、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开、公示。

  (七)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按照《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积极解答政策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认真、及时办理好12345工单。

  (八)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密切关注教育体育领域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做好“省长留言信箱”、人民网网友给市长留言等在本机关职能范围的办理工作,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九)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对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予以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做好本机关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

  (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和内容,提高年报基础性数据的准确度,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数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