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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体育局召开校外培训材料审核及培训项目鉴别专家聘任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严格管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确保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项目鉴别管理,1月10日,我市召开了校外培训材料审核及培训项目鉴别专家聘任会议。所聘专家、镇街校外培训专干、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本届校外培训材料审核及培训项目鉴别专家均为我市义务教育段教研员、一线骨干教师、课程专家,共67人。

  会上,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科长张清越为专家代表颁发了聘书。会议宣读了《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校外培训材料审核及培训项目鉴别专家工作制度(试行)》,培训了校外培训项目鉴别业务和校外培训材料审核业务相关政策。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科长张清越强调校外培训机构是《民办教育促进法》所称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必须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方能办学。健全校外培训治理长效常态机制,落实培训材料管理和培训项目鉴别要求,是“双减”政策的具体体现,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希望各位专家做“双减”政策精神的传播者和实践者,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在国家政策标准下,用专业的知识和视角,认真做好培训材料审核和培训项目鉴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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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刘庭东

复审:张清越

终审:黎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