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名称
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教育部
省级财政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市级财政部门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提前下达资金情况
(万元)
本次下达金额:
55万元
其中:中央资金
50万元
省资金
5万元
总体目标
目标1: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经费。
目标2: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受益学生人数
≥2600名
成本指标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
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时效指标
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及时性
100%
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及时性
在每个学期结束前发放完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素质
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学校和教师满意度
≥85%
学生及家长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