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设施设备经费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60号)规定程序,经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扶优促改、差别扶持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以及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核,现将2021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实训设施设备经费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27日至9月2日止(7个自然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9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高职终科邓彩玲,联系电话:0760-89989382,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1109室,邮政编码:528403。
附件: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设施设备经费评审结果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