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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中山市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拟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教策函〔2017〕78 号)要求,经参评学校自查、评审专家评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的基础上,拟认定中山市烟洲中学等6所学校为中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现对拟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政策法规科反映。联系电话:0760-89989311;邮箱:zsjyb311@163.com。

  附件:中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2023年度)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中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2023年度)

直属学校(2所

中山市烟洲中学

中山市永安中学

东区街道(1所)

中山市弘科未来学校

石岐街道(1所)

中山市岐江实验小学

西区街道(1所)

中山市西区丰山学校

坦洲镇(1所)

中山市坦洲镇同德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