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初、高中学校:
为保证我市2022年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考试管理,维护考试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确保我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山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通〔2022〕84号)的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方案制定及公布
各招生学校要根据2022年已获批的招生项目制定2022年艺术类招生实施方案。方案包括:领导机构及职责、各招生项目介绍、报考条件、报名办法、考试地点、评分标准、考试办法、入围办法、录取规则、学校网站、咨询方式、考试招生纪律及监督方式等。各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学校需于5月10日前将招生实施方案报送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审核。体卫艺科将组织方案审查组对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凡发现报考条件、考试内容、入围要求、录取规则等不完善、不合理的或与相关政策相违背的,将不予通过。通过审核的招生实施方案将通过中山招考网及学校网站对社会公布。
二、招生项目
(一)音乐类(声乐)
包括:美声唱法(男)、美声唱法(女)、民族唱法(男)、民族唱法(女)。
(二)音乐类(器乐)
包括:长笛(含短笛)、双簧管(含英国管)、单簧管(含高音、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定音鼓、小军鼓、架子鼓、马林巴琴、排鼓、大鼓、木琴;
钢琴、手风琴;二胡、板胡、高胡、中胡、琵琶、柳琴、阮、扬琴、古筝、古琴、竹笛、唢呐、笙、管子。
(三)舞蹈类
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
(四)美术类
绘画。
(五)语言类
传媒、戏剧、朗诵。
三、报考要求
考生必须为参加今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且艺术素质测评等级必须达到B等级或以上,其它报名条件由招生学校合理制定,原则上不设获奖条件要求。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加考试,即在美术类、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舞蹈类、语言类选择其中一类报考。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两所学校,每所学校可以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专业细项报名参加考试,其中报考打击乐的考生需掌握2种不同类别的乐器;报考美术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或色弱;报考舞蹈类的考生,要求身高须达到男165CM以上,女155CM以上,身体比例协调。报名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四、录取要求
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到C等级或以上,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8分。艺术生投档按总分A或总分B中的高分值执行,艺术生投档时中考总分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自主设定,但公办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参公收费生计划)不得低于公办普高控制线下20分,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不得低于民办普高自费控制线下20分。投档时,当考生总分A和总分B对应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均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按总分A或总分B中的高分值执行,否则按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达到要求的对应中考总分执行。
五、考试组织工作
2022年起我市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类(含美术、音乐、舞蹈、语言等,下同)学生实行全市招生学校联合考试(下称“校际联考”),不再安排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负责全市艺术类考试的管理监督,成立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及我局有关科室组成的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校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和检查。招生学校要联合成立校际联考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小组,负责术科考试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艺术类术科考试安排在6月29-30日,具体安排由联考承办学校另行通知。
六、成绩管理及入围确定
(一)成绩管理
各考点学校要及时组织好评卷评分工作,做好统分和复核工作,7月2日前通过招生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各考生的考试成绩,并提供成绩复查方式。复查无误后,要在中考业务管理系统中录入考生术科考试成绩。
(二)入围名单确定及公示
各招生学校根据术科考试成绩合理划定入围资格线,艺术类考生入围资格线按学校项目招生计划不超过1:2的比例划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名单确定后,招生学校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板等)和学校官方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须含考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考试项目、考试成绩及名次等。公示结束后,在中考业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入围名单,同时打印名单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术科考试成绩水平明显偏低或参加考试人数极少的,可减少或取消该项目招生计划,招生学校须在招生方案中明确规定。
(三)入围成绩上报
招生学校在上报各类数据信息前必须安排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正确性和规范性检验,确认准确无误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时上报。如发现弄虚作假、数据错误的情况,将视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倒查制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监督部门的责任。
七、录取工作
艺术类录取设在提前批学科特长类志愿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类别(细项)志愿。艺术类投档时,依据招生计划,按计分科目总分(满分600分)×60%+术科成绩(满分600分)×40%合成投档总分,在中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考查科目等级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艺术类第一次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录,补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转为该高中学校A类计划。
八、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艺术类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考务细则,认真组织部署,健全组织机构,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严禁招生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学校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报名及考试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对参与考试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要坚持考试招生回避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合理把握评判尺度,科学规范操作,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要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参加相关工作。
(三)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实行全程监督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全程参与考试招生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要大力做好艺术类考试招生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立考风考纪接待处、公示栏和举报箱,自觉接受家长、群众咨询和社会监督。考试期间,市教育体育局将派出督考组赴各考点进行巡视督查,确保考试阳光、透明。
(四)要高度重视考生安全工作,考试时指定一名副主考专责负责考试安全,配备专业医护人员,指导疫情防控工作。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各考点工作人员要维护好考场秩序,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五)艺术类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学校要做到严格管理,要对考务人员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我局将对各学校招生考试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或复查,同时,将根据群众举报,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违规学校取消其艺术类的招生资格;对违规考生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对违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附件:
1.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考试组织细则
2.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考试成绩管理
3.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音乐专业(声乐类)考试说明
4.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音乐专业(器乐类)考试说明
5.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舞蹈专业考试说明
6.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语言表演专业考试说明
7.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考试说明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