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中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全市青少年学生中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普通中学和中职学校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度中山市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市普通中学和中职学校在籍在读学生。推荐名额按各单位学校班级和在校学生比例分配,具体情况见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为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恪守学生本分,有健康向上的文体爱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牢记本会宗旨,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实心实意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工作能力过硬,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公私分明,甘于奉献,在工作岗位上勤奋踏实、认真履责,有效推动学生组织或社团建设并取得学校师生认可的突出成绩。
5.上一年度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排名前30%。上一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身心健康。
6.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若为共青团员,则要求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报到。
7.现任学生干部。截至2020年3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校各级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年者。
各单位推荐初三、高三毕业班学生评为各项先进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总数的五分之二,超出部分予以取消。
三、评选办法
评选中山市优秀学生干部355名,将授予荣誉证书。
各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认定条件和推荐分配名额组织评选,被推荐名单要在所在学校公示栏张榜公示5天以上。受推荐学生必须按程序填写评审登记表,并接受逐级审批,手续完备的其先进资格方为有效。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推荐结束后,将评审登记表(附件2)、张榜公示复印件、汇总表(附件4)于正式复学后交到市教体局德育科。其中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请在3月30日前发送到邮箱zsjtjdyk@163.com,凡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附件:
1、中山市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山市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
3、关于评选中山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填表说明
4、中山市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