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义务教育基层政务公开 > 校园安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加强防诈骗、防传销、防非法校园贷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开发区、东升镇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小榄镇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和体育事务指导中心),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山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有关要求,落实“全域防网骗”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市联席会议提出的“系统内部零发案、关联人员全覆盖、服务对象不遗漏”,现就全市教体系统全面加强防诈骗、防传销、防非法校园贷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学校反诈主体责任

  各高校、中职学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中专学校防传销防诈骗防套路贷工作机制〉的通知》(中教工委〔2020〕149号)要求。按照中山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部署,高校还要建立志愿者队伍,开展常态化宣传推广,并将把防诈骗、防传销、防套路贷宣传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

  各镇街教体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镇街联席办沟通协调,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落实对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责任

  各高校、镇街教体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对教职员工(含系统内部其他人员)的防骗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一次,鼓励关注“中山市反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学习防骗知识,增强防骗意识,防止上当受骗,力争教职员工“内部零发案”。

  三、落实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

  全市中小学要充分发挥派出所(驻校民警)、市场监管(反传销)作用,将反诈防骗宣传作为开学必修课,主动请进来,在驻校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反诈知识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一次。

  中小学要在官方网站开设防范宣传专栏;在驻校民警的指导和提供资料的情况下,开展揭示诈骗手段特点和防范要点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APP等新媒体传播手段转发有关防范宣传提示、公益广告、典型案例,及时转发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办推送的防诈骗微信推文。

  四、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努力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用好“中山市反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资源,利用家长微信群、家长会等载体,每学期向家长推送(含转发)防诈防骗知识,推动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幼儿家长的受宣传率达到100%。

  五、建立健全线索排查机制

  各单位发现校园师生发生涉诈骗、传销、套路贷等线索或有关情况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至所属教育部门、公安机关。高校请同时抄报市教育体育局安全保卫科,电话:89989966。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