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决定自2022年4月起,在全市教体系统范围内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明确长效工作要求,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加强全市教体系统宣传教育防范,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努力构建“无诈校园”。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系统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反诈防骗意识,力争做到 “系统内部零发案”,维护师生员工钱袋子,为全市“全民反诈”贡献力量。
三、组织领导
全市教体系统成立反诈工作三级领导架构: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教体系统“全民反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科,负责统筹推进整个教体系统防诈宣传教育工作。局机关相关科室加强协作,德育科协助督促德育线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师资科协助督促中小学教师队伍增强防诈意识,学前科协助督促幼儿园增强教师防诈意识,民办科协助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师生反诈宣传教育,社体科协助督促公共体育场馆(场所)员工增强反诈意识。
各镇街教体部门(含教体行政部门和教育体育事务中心,下同)成立行业“全民反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属地教体行业反诈宣教责任,加强与辖区反诈部门联动,统筹各方资源,加强行业宣传、教育和防范,增强宣教效能。
各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公共体育场所(场馆)负责落实本单位反诈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发动,努力做到 “系统内部零发案”,争创“无诈单位”。高校及中职学校要建立一支反诈宣传队。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教职员工反诈防骗宣传教育。各镇街教体部门、各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公共体育场所(场馆)落实以下重点:一是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中山市反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二是教育引导推动无境外通话需求的教职员工手机全面设置拦截功能。三是教育引导教职员工不能违法买卖银行卡(含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电话卡(含移动电话卡、物联网卡等)。四是每月通过工作群等载体对教职员工转发一次反诈宣传推文,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骗宣传活动,力争教职员工“内部零发案”。学校对单身教师群体要加强防范网络恋爱“杀猪盘”诈骗宣传教育。
(二)加强对大学生、中小学生的反诈防骗宣传教育。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以及中共中山市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中专学校防传销防诈骗防套路贷工作机制>的通知》(中教工委〔2020〕149号)有关要求落实宣传教育。全市中小学要落实宣传教育职责,将反诈防骗宣传作为每年开学必修课,邀请辖区反诈联席办工作人员、公安民警进校园宣讲,利用专题课、班会课、国旗下讲话、天天讲安全、校园LED屏、横幅等,加大对学生的反诈防骗宣传教育,确保所有学生受宣传率达到100%。中职学校要加大力度和频度,切实增强中职学生反诈防骗意识。
(三)营造反诈浓厚氛围。各高校、中小学校要在门户网站开设反诈防骗宣传专栏;在驻校民警的指导和提供资料的情况下,开展揭示涉及本校园的诈骗手段特点和防范要点的宣传教育,特别针对冒充学生、冒充老师、网络贷款诈骗、刷单诈骗、网络虚假购物诈骗、游戏类诈骗、非法校园贷、非法传销等常发性重点类案件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手段转发有关防范宣传提示、公益广告、典型案例,及时转发“中山市反诈骗中心”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推送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微信宣传产品。
(四)适时开展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增强反诈防骗意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用好“中山市反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资源,利用家长微信群等载体,每学期向家长推送(含转发)一次防诈防骗知识,推动学生家长的受宣传率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教体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市委“转作风、再出发、开新局”号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行业和单位责任,落实宣传教育职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加强宣传教育,维护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保护财产安全。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市反诈办反馈信息,适时转发通报有关受骗情况。
(二)发挥各类资源作用。市教育体育局已在中山教育信息港开辟“反诈专栏”和“安全视频”专栏,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有关防范知识。同时,要积极发挥驻校民警、法治副校长和辖区公安反诈部门资源优势,请进校园开展宣教。要积极发挥“中山市反诈骗中心”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作用,传达、学习有关反诈防骗宣传推文。要利用校园LED屏幕、板报、宣传栏作用,播放反诈视频和宣传标语,不断增强员工、师生安全意识。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教体部门、市直属学校要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每月23日前将工作简要情况通过粤政易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保科赖钦辉以汇总报市反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