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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2023年将举办中山市第九届运动会,现将《中山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月16日

  (镇街学生组联系电话:89989366;镇街成年组、机关事业单位组联系电话:89989380)


中山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推进中山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定于2023年举办中山市第九届运动会,按照“务实、规范、高效、节俭”的原则,特制定竞赛规程总则。中山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中山市体育竞赛与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中山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四、竞赛日期

  2023年3月至11月

  五、组别设置

  镇街学生组、镇街成年组、机关事业单位组

  六、竞赛项目

  (一)镇街学生组

  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击剑、跆拳道、武术、体操、跳水、网球、举重、拳击、柔道、摔跤、自行车、定向越野、健美操(啦啦操)、攀岩、速度轮滑、高尔夫球、棒球、垒球、蹦床、跳绳共27个项目。

  (二)镇街成年组

  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气排球、围棋、中国象棋、龙狮、健身气功、门球、太极拳共12个项目。

  (三)机关事业单位组

  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气排球、围棋、中国象棋、拔河、跳绳共10个项目。

  七、参赛单位

  (一)镇街组:各镇街。

  (二)机关事业单位组:各中央、省直机关驻中山单位(含下属单位),各市直机关单位(含下属单位)。

  八、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因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由参赛单位负责。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港澳台地区的学生以学籍为准)。

  (三)参加镇街学生组的运动员须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籍管理平台上具有学籍,且只能代表学籍所在镇街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地镇街。

  (四)参加镇街成年组的运动员须是本镇街居民,或持有本镇街居住证(自2022年1月起居住满一年),或社保缴纳记录(自2022年 1月起缴费满一年)的外地居民。

  (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组的运动员须是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含雇员)。

  (六)市直机关派驻镇街机构的工作人员,优先代表市直机关单位参赛,如需代表所派驻镇街参赛,须由原机关单位出具同意证明。

  九、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3人、正副秘书长各1人,各项目参赛人数及运动员参赛年龄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二)各参赛单位须提前1个月(以各单项规程竞赛时间为准)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正本、学籍证明及参赛责任书报名。

  (三)机关事业单位组报名时须提交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工资名册表。

  (四)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作不参赛论。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或各项目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市体校在读学生只能代表原输送镇街参赛,且只能参加镇街学生组1个项目的比赛;其它学校在校学生优先代表学籍所在镇街参赛。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比赛。

  (四)竞赛项目若报名单位不足3个,取消该项目或小项比赛。

  (五)大会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比赛中,如发现有违反参赛资格者,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每发现弄虚作假1人,在代表团总分中扣13分,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六)如有关技术性投诉,须在比赛结束后半小时内,由领队或教练书面向仲裁组提出,逾期不受理。仲裁组对申诉所作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各参赛队不得以任何籍口影响比赛或罢赛。

  十一、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办法

  (一)分别设镇街学生组、镇街成年组、机关事业单位组团体总分。镇街学生组奖励前十二名,镇街成年组奖励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8个。机关事业单位组奖励一等奖8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2个。如分数相同,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镇街学生组篮球、足球、排球、棒球、垒球和镇街成年组篮球、足球、气排球、太极拳、门球、健身气功,及机关事业单位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拔河、集体跳绳项目录取前十二名,分别按39、33、30、27、24、21、18、15、12、9、6、3分计入团体总分。前三名分别按3、2、1枚金牌计入代表团的奖牌。

  (三)除上述(二)项目外,其它项目均录取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分计入团体总分,前三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如出现名次并列,该名次并列的下一个名次空出。

  (四)各镇街输送到省及以上专业运动队的现役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每名运动员按1金、13分计入镇街学生组奖牌和团体总分。

  (五)参加镇街学生组打破市中小学生纪录加13分,打破省纪录加26分,打破全国纪录加39分。一名运动员在同一项目中,多次打破纪录的只按最高纪录给予计分。

  (六)镇街领导班子报名并上场比赛,每人每项加2分,每镇街最高加50分,计入团体总分;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名并上场比赛,每人每项加2分,每单位最高加50分,计入团体总分。

  (七)市、镇街联合办队的项目,对承担任务的镇街实行加分奖励(具体办法另订)。

  (八)开幕式入场队伍按三个等级进行评分(评分细则另定),分别按30、20、15分计入镇街成年组或机关事业单位组团体总分。

  (九)大会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办法另定)。

  (十)各项目设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奖(评选条件办法另定)。

  十二、其他

  (一)各代表团需自备团旗(2米×3米)二面,颜色图样不限,文字统一为××镇街或××单位。 

  (二)各单位入场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比赛服装按各单项竞赛规程及规则规定执行,开幕式每个代表团按6×8(及以上)队形排列入场。

  (三)各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可积极向组委会申办本届市运会各单项比赛。

  (四)各代表团参赛费、交通费等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竞赛规程总则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中山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时间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