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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中山市教体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政策文件: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教体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教体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需要,市教育和体育局制定了《中山市教体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教育是民生之基,教师是立教之基。高质量、高水平的师资是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和第一要素。作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驶入快车道,教师需求激增,人才抢夺战日益激烈。自2023年7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实施以来,公开招聘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造成人才吸引力下降、组考成本加大、考生应考不便等不利局面,引才效果大打折扣。为适应我市教体事业高速发展需要,加快引才进度,提高引才质量,市教育体育局对我市急需紧缺师资队伍建设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制定了《目录》。

  二、结构组成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精神,结合中山教体事业发展实际,《目录》构成包括:

  (一)结构分布。目录结构参照省人社厅统一格式,由“类别”、“岗位名称”、“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系列”、“职称等级”、“业绩成果”、“其他条件”、“工作经历”等部分构成。

  (二)类别设置。按照“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新办学校(自成立起三年内)”、“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学科类”、“体育教练类”、“竞赛指导类”等划分类别。

  各类别按照紧缺性及实际情况,涵盖教育教学所需的主要学科或紧缺学科,按照“以研究生为主,特殊类别兼顾本科,体现急需紧缺性”为原则,参照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目录(2024年版)及实际需要,设定岗位对应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

  三、制定思路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十五条,“招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者列入省、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可以采取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等方式进行”,结合我市教体事业和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选定急需紧缺人才类别和专业。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将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科技、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学科作为紧缺学科,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岗位,突出职业技术技能考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以按规定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根据《关于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情况的通报》,我市小学、初中专任教师部分学历指标均低于珠三角平均水平,需不断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发展能力,提高硕士层次中小学教师比例。岗位1-9、19、21-24,将普通高中高考、义务教育阶段中考科目学科,中职学校纳入高职高考、国家或省“双精准”示范专业建设学科,中小学音体美学科以及国家确定的心理健康、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等紧缺学科的硕士研究生纳入《目录》。

  岗位10-18,自成立三年内的新办学校用人需求量大,急需引入一批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新教师,在建校初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开新局、开好局。

  岗位20,特殊教育学校急需紧缺人才以研究生为主,个别岗位缺少相应教育类研究生专业且存在引才、留才等困难,特设本科专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体人规字〔2023〕3号)、《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校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的实施细则》(粤体规〔2024〕1号)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设置教练员岗位,各地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学校教练员岗位面向取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退役运动员公开招聘。我市各级学校体育教练员配置需求紧缺,为畅通我市优秀退役运动员入校渠道,深化体教融合,岗位25,将获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称号的体育教练员纳入《目录》,进一步巩固我市体育强市建设。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从2020年起实施“强基计划”,市属高中承担拔尖人才培养选拔重任。为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理、化、生、信等五大基础学科培养选拔具有突出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岗位26-30,竞赛指导类教师纳入《目录》,面向参赛经验丰富、本人或培养学生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指导教师。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规则。对纳入的相关岗位由招聘单位按规定采取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业务考核由全员综合考核和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等组成,其中全员综合考核(包括直接面谈、小组讨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等形式)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综合评分(该分数不计入下一环节)排序并按招聘人数1:3或1:5比例确定进入试教(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报考人数少于等于招聘人数1:3的则全员纳入)。

  (二)适用范围。《目录》面向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单位发布,各镇街可参照执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