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开征集开发五育融合实践服务平台合作单位的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五育融合实践服务平台合作单位遴选评审活动。本次评审采用“专家评审为主、公众参与评价”的创新评审模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众代表参与本次评审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审背景
为深化中山市五育融合体系建设,整合思政、劳动、体艺、科学等资源,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开发五育融合实践服务平台能力的合作单位。截至征集截止日期,已有相关单位提交响应材料,现依据征集公告及评审程序,正式组织评审工作。为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可监督,本次评审引入社会公众参与评价机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
二、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取线下集中评审会方式实施,由公众评价(占总成绩20%)与专家评审(占总成绩80%)共同构成最终评审结果。两部分评审相互独立、分别统计,最终按加权公式形成综合评分:
最终总成绩=公众评价平均分×20%+专家评审平均分×80%
评审结果经审定后,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书面提出。
三、评审流程
本次评审活动按以下四个环节顺序组织实施:
第一环节:项目背景介绍。由主办方介绍项目建设背景、平台功能要求、合作模式及本次评审规则,时间约10分钟。
第二环节:参评单位现场陈述。参评单位依据抽签顺序,依次通过PPT、视频及口头陈述,围绕技术方案、资源整合能力、运维保障、收费合规机制等内容进行展示,并就评审指标逐项说明响应情况,每家单位约40分钟(含专家公众提问)。陈述结束后,专家、公众及业务部门代表可就重点问题进行现场提问。
第三环节:公众量化评价。参与现场评审的公众代表,根据参评单位陈述情况,现场独立填写量化评价表,评价结束后统一回收,由监督统计组进行统计复核。
第四环节:专家独立评分及集中评议。邀请5名专家依据量化评分表对各参评单位进行独立评分,填写评语并签字确认;评分结束后进行集中评议,对争议项充分讨论,形成最终专家评审意见。
四、评分标准
(一)公众评价标准(满分100分,折算后占总成绩20%)公众评价采用量化评价表,共设两项评价指标:
(二)专家评审标准(满分100分,折算后占总成绩80%)
专家评审采用量化评分表,共设三大维度、十项指标:
(三)合格分数线:最终总成绩不低于75分。
五、公众报名参与现场评审
(一)报名人数。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众评审代表25人。
(二)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本次参评单位不存在任何利益关联,包括但不限于亲属关系、劳动关系、合作关系等;能按时参加评审活动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请有意向参加现场评审活动的人员于2026年4月19日24:00前通过以下“二维码”报名。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VN6WWpYWEpwQU1E】
(四)报名确认。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有效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25人的,全部确定为公众评审代表;符合条件的有效报名人数超过25人的,将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5名公众评审代表,并按顺序确定若干候补人员。抽取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选人员,未入选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五)活动须知。经确认的公众代表须按时出席,如因故无法参加,请于4月20日9:00-17:00前电话告知,以便递补;公众评审时长约2小时,请合理安排时间;评审过程须保持独立判断,不得受他人影响;评审活动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交通补贴。
六、评审时间与地点
评审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9:00
评审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二楼1号会议室。
联系方式:0760-8988311,陈老师。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