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相关文件修订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山市机构改革相关要求,积分入学管理职责由原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划至市教体局负责。为更好地落实积分入学政策,市教体局对《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提出意见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29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89989911)、传真(88882766)、电邮(zsjtjjcjyyk@163.com)、通信(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819室)。
附件:1、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3、《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8月13日
《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