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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评估后暂缓入学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为保证适龄残疾儿童教育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经研究拟对符合条件的2022年参加教育评估后已申请暂缓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给予康复补助,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儿童:

  1.残疾儿童为本市户籍;

  2.已参加中山市2022年残疾儿童教育评估,结果为建议安置入读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

  3.已申请暂缓入学;

  4.在市残联认定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二、补助时间及标准

  (一)补助时间。

  1.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补助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补助最多不超过10个月。

  2.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补助时间为补助对象满7周岁后的次月至2023年7月,补助最多不超过10个月。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康复训练(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5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补助标准:

  一级残疾儿童、二级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为3000元/人/月;三级残疾儿童、四级残疾儿童为2400元/人/月。

  2.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 3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单训不少于 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开展不少于3 小时且康复效果与上述模式相当的集体教学)补助标准:

  一级残疾儿童、二级残疾儿童、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为1500 元/人/月;三级残疾儿童、四级残疾儿童为1200元/人/月。

  在定点医疗康复服务机构门诊进行康复训练的,按照非全日制康复训练形式进行康复,享受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部分参照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标准给予补助。

  三、办理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可从《关于公布中山市0-6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中山残联〔2021〕69号)(附件1)公布名单中选择康复服务机构(新增的定点康复机构补助起始时间以该机构被认定的当月起算,可在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zsdpf.org.cn/)查阅名单),签订康复协议,确认服务的具体安排,并根据安排进行康复。分别于2023年2月1-7日、7月3-7日内,向户籍所在镇街教育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1.《中山市适龄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表》(附件2,原件);

  2.残疾儿童的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残疾人证的需提供中山市残疾儿童诊断定点医院(附件3的附件1)出具的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诊断证明书(附件3的附件2);

  4.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

  5.2021年或2022年已在我市镇街教育部门办理的暂缓入学证明材料;

  6.残疾儿童监护人与定点康复机构签订的康复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7.康复服务情况记录(每月一份);

  8.发票(发票抬头为残疾儿童姓名、备注服务个案名字及服务时间、发票背面手写上报销人及监护人的姓名);

  9.以残疾儿童本人姓名开设的银行账户的复印件。

  家长及康复机构需确保所提供材料及票据真实、有效,并承担提供虚假资料所导致的后果。

  (二)镇街教育部门初审

  镇街教育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要仔细核对原件及复印件,请审核人在复印件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审核通过的在《中山市适龄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表》加具“符合条件,同意申请。”意见并盖公章,分别于2023年2月13日、7月14日前报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地址:东区沙石公路6号中山特校教学楼五楼)。

  (三)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复核

  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仔细复核,复核通过的在《中山市适龄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表》上加具“符合条件,同意补助。”意见,造册上报市教体局,申请拨付补助费用。复核不通过的,退回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提交。

  四、发放补助

  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相应补助款项拨付到镇街,由镇街教育部门负责将补助款发放到残疾儿童本人银行账户,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补助款发放后两周内,镇街教育部门须把已领取补助残疾儿童名单汇总报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自2023-2024学年起,市教育和局不再对相关暂缓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进行补助,有条件的镇街可自行参照本通知进行补助

  附件:

  1.关于公布中山市0-6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中山残联〔2021〕69号)

  2.中山市适龄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表

  3.关于新增我市0-6岁残疾儿童诊断定点医院的通知(中山残联〔2022〕50号)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月14日

  (联系人:基础教育科黄建章,电话89989200;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李岱蔚,电话88333701)


附件1:关于公布中山市0-6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中山残联〔2021〕69号).pdf
附件2:中山市适龄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表.wps
附件3:关于公布中山市0-6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pdf